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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省通报包括抱犊米醋

时间:2017-12-14 11:22:21

枣庄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省通报 包括“抱犊”米醋

养生之道网导读:18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2016年第10期抽检共22批次食品不合格。记者注意到,22批次不合格……

18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 2016年第10期抽检共22批次食品不合格。记者注意到,22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是枣庄的企业生产,涉及膨化食品、米醋、腐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粮食加工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焙烤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共12类1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40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8.1%。

记者注意到,本次抽检中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率较高,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2批次枣庄企业生产的散装膨化食品不合格被曝光。标称枣庄市鑫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飘飘脆号角1批次、包包脆锅巴(牛肉味)1批次,均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在78批次调味品抽检中,有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山东省枣庄市抱犊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抱犊”牌优质米醋中不挥发酸项目不合格,被抽检单位是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贵诚超市新星店。

在43批次豆制品抽检中,查出枣庄生产的1批次腐竹不合格。记者注意到,标称枣庄长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润”牌腐竹(非发酵性豆制品)中不合格。原本在豆制品中不得检出的苯甲酸,抽检样品中含量达到0.007g/kg。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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