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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跟哺乳期的妇女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18-05-24 10:38:14

单位能跟哺乳期的妇女解除劳动合同吗?

女工李某,于今年三月生一子,产假期满后8月份开始到继发性癫痫的药物公司上班,公司现在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李某想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解除,公司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自己同意解除,公司应当向自己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李某的具体情况是:2004年5月入职,劳动合同应当于2007年5月到期。月薪2500元。

首先,如果李某不同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不能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部护法》都明确规定,除非“三期”妇女严重违纪,否则,公司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劳动合同虽于5月期满,但是其哺乳期从3月份开始,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满——即一年后的2008年3月。在此期间,如果公司想同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征得李某本人的同意。

假设李某本人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标准向李某支付不低于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另行约定经济补偿金标准,也可以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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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29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老年性癫痫病原因,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34.女职工在脑外伤癫痫病的症状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女性癫痫病因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五条 经用人单位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很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在此,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大家:“三期”妇女受到法律特殊保护,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生了孩子、丢了工作”这种情形法律不允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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